F.I.R.飞儿乐团师徒反目 詹雯婷涉诬告现身法庭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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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讯)F.I.R.飞儿乐团前主唱詹雯婷(Faye)告恩师陈建宁伪造文书不起诉,詹雯婷反被起诉涉嫌诬告,台北地院今天(14日)传唤陈建宁到场,他先入法庭等候,随后詹雯婷也准时抵达,这是师徒反目后首度在法庭对决。

F.I.R.最初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Ian)与键盘手陈建宁(Real)组成,团名F.I.R.取用3人英文名字字首所命名,2004年推出首张专辑成名,2005年获得第16届金曲奖“最佳国语演唱新人奖”,担任团长的陈建宁与Faye不仅是音乐伙伴,也是Faye的恩师。

本案源于詹雯婷于2018年退出乐团,以本名单飞继续在乐团发展,她在2019年指控陈建宁冒用她的签名与华研公司签约加盟,告陈建宁与华研公司董事长吕燕清、总经理何燕玲等人涉嫌伪造文书。

台北地检署依刑事警察局鉴定笔迹结果,认定詹雯婷于2013年在履约保证书亲笔签名、授权陈建宁商谈演艺合约,将陈建宁等人不起诉处分确定,另分案侦办詹雯婷本件所涉诬告罪嫌,起初认为双方可能对授权范围有误会,2021年将詹雯婷不起诉。

经高检署发回重查,检方认为詹雯婷明知自己在保证书上签名却执意提告,2023年6月起诉詹雯婷涉犯诬告罪嫌。 詹雯婷出庭不认罪,强调:“我没有在保证书上签名!我没有诬告!”辩护律师指称詹雯婷在2018年咨询陈建宁公司法律顾问,确认詹雯婷当时和华研或陈的公司均无合约关系。

陈建宁委任律师指出,詹雯婷本件亲签履约保证书,不应倒推5年说她没签过,且陈建宁遭詹雯婷先提告,造成名誉、商誉和身心巨大伤害,他不得不反控以维护自身权益,建请法官考量詹雯婷“犯后迄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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