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讯)NONO(陈宣裕)遭数名女子控告妨害性自主,昨天(17日)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侦结,总计有6名被害人受害,检方以7大罪名起诉。
随着起诉书曝光,NONO的恶行一一被揭露,其中包括通过FB“共同好友”功能将一名女子约回住处性侵,甚至在性侵前还要求对方“先去洗澡”,行为令人发指。
士林地检署今日认定,有6名被害人受害,NONO共涉嫌犯下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2次强制猥亵等罪名,并依法提起公诉。另有2名被害人(其中1名为前述6人中的同1人)控诉NONO强制猥亵部分,因罪嫌不足而依法不起诉。
据台媒报道,起诉书详细载明了NONO的犯罪行为。2010年,他通过FB“共同好友”功能结识被害女子“A8”,随后传讯邀约“A8”外出用餐,并开着休旅车载她购买食物。返回内湖住处后,NONO要求“A8”上楼,并立刻变脸,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她去洗澡。
“A8”当场被吓傻,呆站在浴室外没有反应。NONO见状后竟走到她背后,拉下她的裤子和内裤,并以生殖器磨蹭她的下体。“A8”立即反应过来,欲推开NONO,但由于NONO身材高大强壮,不顾“A8”的反抗,强制性交得逞。
针对NONO的多项恶行,检方表示,请法院审酌NONO不知自重,为逞私欲做出这些恶劣行径,品行低劣,对众多被害人身心造成极大危害,且犯罪后态度回避,毫无悔意。检方请求法院对其各项罪行均从重量刑,以严惩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