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讯)马来西亚歌手黄明志于2025年10月24日,被控以一项拥毒及一项吸毒罪名。基于毒品检测报告呈阴性反应,他于12月22日被控方撤销吸毒控罪,当庭获释。另项拥毒罪名则今天(19日)过堂。
黄明志被控于2025年10月22日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拥有5.12g疑为摇头丸的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判刑。黄明志当时在庭上否认有罪,法庭择定案件在今天过堂。
据报道,黄明志于9.34am完成过堂程序后,在代表律师郑清丰的陪同下步出法庭,期间两方不断商讨案件相关事宜。与稍早抵步法庭时相同,黄明志并未向在场媒体发表任何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