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讯)台湾网红谢侑芯猝逝,黄明志卷入命案,涉嫌拥毒和尿检不过关的他若2项罪名成立,将至少判罚坐牢2年、打3鞭、以及罚款!
《中国报》报道,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一旦拥毒及滥用毒罪名成立,涉案者将面对罚款、监禁、鞭笞及接受不超过3年的观察期。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1)条文(拥有毒品)下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2年或不超过5年监禁,以及鞭笞至少3下或不超过9下。
根据法令,一旦被发现拥有2g或以上但少过5g的海洛因、15g的可卡因、20g或以上但50g以下的大麻、100g或以上但250g以下生鸦片、5g或以上但30g以下安非他命及冰毒等合成毒品者,皆属于拥毒。
至于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滥用毒品),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约1549新元)或最高2年的监禁及不超过3年观察期;上述罪名一旦同时以38B条文同读,被告将可被判接受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3年的观察期。
黄明志面对拥毒和滥用毒品的指控时,否认有罪,随后缴付8000令吉(约2478新元)保释金,获保释外出;此案将于12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