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讯)香港艺人曾志伟早年在台湾的片酬均委托知名电影制片人裴祥泉处理,双方2003年间结算金额为1425万元港币(约232万新元)。 2015年裴祥泉去世后,曾志伟仍未讨回酬劳,因此在2018年起跨海提告索讨酬劳。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曾志伟败诉,但高等法院二审逆转改判曾志伟胜诉。案经最高法院废弃发回后,今天(8日)改判裴祥泉的遗产继承人,即其弟子邱瓈宽,须赔偿1425万元港币(约232万新元)给曾志伟。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道,裴祥泉是资深电影制片,他与名导演朱延平合作制作包含《大头兵》、《四傻害羞》、《1938大惊奇》等影片。他于2015年5月病逝,遗产以代笔遗嘱方式将全数财产交给徒弟邱瓈宽。
曾志伟起诉指出,早年赴台演出许多部电影,把在台湾的演艺报酬委托裴祥泉处理,双方曾于2003年间结算,但一直到裴祥泉过世,这笔款项都没有归还。
最新判决中,法院依旧认定曾志伟胜诉,但将赔偿责任改由实际继承遗产的邱瓈宽承担。案件尚未定谳,后续仍可能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