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已再婚,子女监护权将自动归汪小菲 大S遗产分配恐生变

(图:大S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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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讯)大S因流感并发肺炎骤逝,有关她的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以及遗产分配上的法律问题,顿时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根据台湾《民法》规定,离婚后若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过世,监护权将自动移转给生存的另一方(即前夫汪小菲),这一点即使立遗嘱也无法更改,未来或将引发法律争议。

换言之,在法律上,大S过世后,两名子女的监护权依法将由前夫汪小菲接手,这与是否立遗嘱无关,因为只有“后死的父或母”才能指定监护人。

尽管大S已经再婚,但现任丈夫具俊晔并未收养这两名子女,因此在法律上仅为姻亲关系,未来的监护权仍完全由汪小菲行使。如果汪小菲想把孩子带走,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而如果大S的家人希望子女留在台湾,仍可透过法院声请改订监护权,主张“变动最小原则”与“未成年子女意愿”来争取监护权,但这类诉讼通常较为复杂,除非汪小菲愿意妥协,否则难度颇高。

除了子女监护权,大S的遗产分配问题也受到关注。依据台湾《民法》规定,若未立遗嘱,遗产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优先继承顺序为“配偶与子女”。在此情况下,大S的遗产将由具俊晔与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各占三分之一。

由于汪小菲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可以代替子女管理这笔遗产,这可能导致财产处理产生变数,日后出现大小诉讼仍未可知。若大S家人担心遗产管理问题,未来或可透过法律途径寻求保障,例如透过法院要求财产信托或监管,以确保子女的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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